中心所属各部门:
根据学校《关于2017年元旦放假的通知》(新大校办字〔2016〕91号)精神,为做好放假期间工作和休息的安排,现将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根据学校放假通知:
2017年1月1日(星期日,元旦)放假,1月2日(星期一)补休,与2016年12月31日(星期六)连休,共3天。
二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。放假前,各部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,相关部门要对易燃易爆物品存储点、学生食堂、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,采取有力措施,彻底消除隐患,做到防患于未然。各部门要在假期前做好职工的安全、法制、民族团结等教育,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强调安全注意事项,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。
三、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。热力服务部、水电服务部、动力服务部、物业管理服务三部要确保三校区的水、电、暖正常供应、校园亮化;物业管理服务部门、校园管理科督促保洁公司配合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工作;饮食服务部门(包括管理的对外承包档口)务必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,严把原料进货、加工、售出各个环节,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制度,做到责任到人,同时,要在价格稳定的前提下提供保质保量、品种多样、味美可口的饭菜。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部门配合各学院做好学生管理服务工作。运输服务部按北区-本部-南区线路(往返)发一辆班车,早发车地点为北校区西院车库前,时间为9︰10(北京时间);晚发车地点为南校区教学主楼门口,时间为18︰40(北京时间),本部经停点在行政楼旁。自2017年1月3日起,班车正常发车。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。
四、中心各部门职工外出,必须经部门主任同意,报党政办公室备案;部门副主任外出,必须经部门主任同意,报中心分管领导签批,在中心党政办公室备案;部门主任(包括副主任主持部门工作)外出,必须经中心分管领导同意,报中心书记和主任签批,在党政办公室备案;请假外出人员要按时返校。
五、放假期间图书馆、教学楼等公共服务设施正常开放,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值班安排工作,务必按照《新疆大学安全值班暂行办法》要求,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。严格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,做到有专人值班,领导带班,各部门负责人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。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、尽职尽责,遇到突发事故和紧急重大情况,要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领导并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应急措施。
总 带 班:伊力哈木·买买提
值班总监督:戴建明,
中心值班电话:校本部:8585555
北校区:4556666
南校区:8592222
学校安全总值班室电话:8586203
保卫处值班电话: 8585110(校本部)
4556931(北校区)
8592110(南校区)
公安派出所值班电话:8581158
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